當時正值洛杉磯種族暴動的時期, 我們的談話因此就談到了種族偏見的問題。 老先生告訴我,他是美國南方人,從小就認為黑人低人一等,他家的佣人是黑人, 他在南方時從未和黑人一起吃過飯,也從未和黑人上過學,到了北方念書, 他有次被班上同學指定辦一次野餐會, 他居然在請帖上註明「我們保留拒絕任何人的權利」。 在南方這句話就是「我們不歡迎黑人」的意思,當時舉班譁然, 他還被系主任抓去罵了一頓。 他說有時碰到黑人店員,付錢的時候,總將錢放在櫃台上,讓黑人拿去, 而不肯和他的手有任何接觸。
我笑著問他:「那你當然不會和黑人結婚了!」
他大笑起來:「我不和他們來往,如何會和黑人結婚? 說實話,我當時認為任何白人和黑人結婚都會使父母蒙辱。」
可是,他在波士頓唸研究所的時候,發生了車禍。 雖然大難不死,可是眼睛完全失明,什麼也看不見了。 他進入一家盲人重建院,在那裡學習如何用點字技巧,如何靠手杖走路等等。 慢慢地也終於能夠獨立生活了。
他說:「可是我最苦惱的是,我弄不清楚對方是不是黑人。」 我向我的心理輔導員談我的問題,他也儘量開導我。 我非常信賴他,什麼都告訴他,將他看成自己的良師益友。
有一天,那位輔導員告訴我,他本人就是位黑人。 從此以後,我的偏見就慢慢完全消失了,我看不出人是白人,還是黑人。 對我來講,我只知道他是好人,還是壞人; 至於膚色,對我已絕對地無意義了。
車子快到波士頓,老先生說:「我失去了視力,也失去了偏見, 多麼幸福的事!」
在月台上,老先生的太太已在等他,兩人親切地擁抱。 我赫然發現他太太是一位滿頭銀髮的黑人,當時吃了一驚。 我這才發現,我視力良好,因此我偏見猶在,多麼不幸的事!